本报讯 记者11日从教育部获悉,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季”重重压力下,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五项政策,力促毕业生顺
本报讯 记者11日从教育部获悉,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季”重重压力下,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五项政策,力促毕业生顺利平稳就业。据介绍,这五项政策的具体内容为: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如,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继续统筹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等。
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如,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等。
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等。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如,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等。
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的政策。如,建立健全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等。(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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