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的古巴,全面开放经济的构想在酝酿已久后即将变成现实。1995年,古巴颁布了第一部外国投资法,走上对外开放之路。近20年后,即将面临退休的劳尔·卡斯特罗效法万里之外的中国,制定新的外国投资法,
在社会主义的古巴,全面开放经济的构想在酝酿已久后即将变成现实。1995年,古巴颁布了第一部外国投资法,走上对外开放之路。近20年后,即将面临退休的劳尔·卡斯特罗效法万里之外的中国,制定新的外国投资法,向外资开放了几乎所有行业,并伴以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标志着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上走出了关键一步。
对外开放的关键一步
这部将于本月底生效的法律制定于两个多月前,当时被一些西方媒体视为古巴为改善经济所采取的举措。的确,近年来古巴的外资投资不断下降,目前古巴吸收的外国投资大约5亿美元,而在其邻国哥斯达黎加和多米尼加,这一数字分别为16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法国《欧洲时报》报道,古巴现在每年需要20亿-25亿美元的外国投资。同时,2013年古巴经济增长仅2.7%,不仅远远低于官方的目标,也低于拉美地区的平均水平。
但这部法律不应被简单地视为解决经济困难的机会主义举措。联系到2011年以来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所发生的一系列积极变化,这部法律可以被视为推进改革并改善国际形象的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2011年召开的古巴共产党“六大”,不仅完成了劳尔·卡斯特罗正式继承其兄长菲德尔·卡斯特罗的权力交接“程序”,也是新掌门推出其执政理念的政治平台。劳尔·卡斯特罗提出的包含政治、经济各方面一揽子改革计划被简要概括为更新经济模式,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越南的“革新开放”并称。
对于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来说,吸引外资虽然不是最主要的改革议题,却往往是最关键的一步。为了配合改革开放,劳尔·卡斯特罗在改善国家形象上花了心思:去年底在南非和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握手正是其一,这场外交动作并非两国“事先计划”。
如果抛开繁复的细节不谈,在对外开放方面,古共六大以来更新经济模式主要体现在两个新生事物上,其中之一是类似于中国深圳的马列尔特区。它位于哈瓦那以西45公里,古巴领导人希望在这里打造一个吸引外资和技术、发展出口工业的经济特区,并为此对来此投资的外资企业实行大幅度税收优惠。更新经济模式的另一个产物就是新的外国投资法的制定。
税收大幅优惠
将新的外国投资法放在这个大背景下看或许会有一些新意。中国驻古巴经济商务参赞处近日翻译的法律文本为汉语读者详细了解这部法律提供了便利。这部法律开宗明义地表达了古巴经济现代化的决心:我们国家在取得可持续发展方面面临挑战,通过外国投资可以获得外部融资、技术和新市场,使古巴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全球价值链。
这部法律的第四章第十一条明确写道,除国民医疗卫生、教育和武装机构(军队企业系统除外)以外,外国投资可获准进入其他各行业。1995年投资法只开放旅游业等少数行业,相比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开放范围也毫不逊色。
这部法律为外国投资特别制定了特别税收体制。第十二章第三十六条写道,合资企业和国际经济联合体在成立的八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八年过后企业所得税为15%,是之前税率的一半。如果八年后这些企业将其收入用于再投资,将继续免缴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对石油等企业尤其有利。而目前古巴国内石油需求缺口巨大,近年达到70%。
这两类企业在第一年免缴销售税和服务税,之后都分别享受税率减免50%的优惠。这两类企业也免缴劳动力使用税,在关税上也有优惠。此外,法律也在投资者权益保障和争端解决机制上着墨颇多。
“新投资法能够在当下的时间节点生效,可以说比较符合当前的投资契机。”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副主任李春顶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金融危机以后的全球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改变,复苏中的发达经济体也在积极吸引外资带动本国经济稳步回暖,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当前也在积极建设自贸区与国际贸易法则接轨,吸引更多外资。与此同时,随着新兴市场劳动成本等的提高,产业链转移、产业更新升级也将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
“从上世纪亚洲四小龙的崛起来看,经济规模并不大的它们当时也主要是依靠降低外商投资门槛等举措拉动了本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李春顶说道。
希望进入这个神秘国家的外国投资者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欧盟已经通过协议,同意与古巴谋求稳定的政治经济合作伙伴关系。欧盟现在是古巴的最大投资来源地和第二大贸易伙伴。今年5月,40多位美国前官员和知名人士上书白宫,呼吁奥巴马放松对古巴的旅游限制,并为古巴公民社会建设提供更多支持。美国商会也在5月底访问了古巴。
对外开放的两难选择
在吸引外资和维持经济自主性上,古巴正在经历艰难的抉择。为外国投资所设置的审批程序体现了这一点。第八章第二十条规定,不同行业的外国投资要由不同层级的政府批准。例如,如果外国投资涉及到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勘探或开发,以及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必须经古巴国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部长会议签发批准书。国务委员会和部长会议分别是古巴最高的立法和行政机关。
外商独资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也比合资企业和国际经济联合体少。上文所提到的税收优惠基本与外商独资企业无缘。此外,对于外国投资来说,如果从事自然资源开发,部长会议可决定提高其企业所得税税率,最高可至50%。
这些限制或许包含有一些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他们会以意识形态的教条来迟滞具有更大优势的外资企业进入自己所在行业,但也体现出古巴的改革者在推进经济现代化上的谨慎态度,其中不乏对经济独立的担忧。
另一大问题是贸易。按照现有制度,古巴的进出口贸易只能通过古巴国营进出口公司或贸易中介公司来进行。即使是来自中国的商人,古巴也尚不允许其在古直接进行批发和零售。新的外国投资法的第十章对这个问题写道,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在内的外国投资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出口和进口其经营所需的物资。这一条文真正意味着什么尚需观察。但该法律紧接着写道,这些企业在与国际市场同质、同价和交货期限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古巴)国内市场采购相关商品和服务。
北京商报记者 刘佳 刘玉飞
实习生 赵毅波/文 郁美静/制表
2011年古共六大以来古巴改革大事记
2011年4月
古共六大召开,劳尔·卡斯特罗任古共中央第一书记,提出更新社会主义模式
2011年9月
解除私人买卖汽车禁令
2011年11月
允许住房买卖和转让,允许银行向个人发放小额贷款
2013年1月
新税收制度和新移民法开始实施
2013年7月
古共六届七中全会召开,大幅改组中央委员会
2013年9月
通过马列尔发展特区法,建立经济特区
2013年10月
启动货币改革,打破货币汇率“双轨制”
2014年1月
实施出租车管理新规,出租车司机“变身”为个体经营者
2014年3月
新外国投资法通过,将于6月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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