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欧洲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欧盟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并在成员国相互开放劳动力市场、实现跨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
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欧洲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欧盟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并在成员国相互开放劳动力市场、实现跨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欧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仍面临各种障碍,依然任重而道远。
为欧盟建立统一大市场奠定基础
相互开放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自由流动与商品、服务和资本自由流通一样都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基石。为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欧盟在建立之初就实行“欧洲公民身份”制度,规定凡是共同体公民,不论在任何一国,都享受与当地公民同样的就业、工资、社会福利待遇。此外,劳动者的毕业文凭和其他资格证书在其他成员国一律有效。
2004年,随着欧盟“东扩”,波兰、匈牙利等中东欧10国加入欧盟,欧盟统一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扩大。但在入盟协议中,允许欧盟老成员国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继续对除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以外的8个中东欧国家劳动力进入本国劳动力市场施加限制,过渡期为7年。过渡期内,英国、爱尔兰和瑞典等国率先于2004年取消一切限制,对8国全面开放劳动力市场。2006年,西班牙、葡萄牙、芬兰等国紧随其后,德国、奥地利等国最终也于2011年正式向8国完全开放劳动力市场。自2014年1月1日起,欧盟宣布取消对此后入盟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劳动力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至此,欧盟所有成员国基本实现相互完全开放劳动力市场。
建立跨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
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需要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为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欧洲共同体条约》第48条非歧视原则规定,劳动者有权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工作、求职或退休。一个成员国授权建立的养老基金可以在其他所有成员国按照同等条件运作。同时,为切实保障跨国流动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待遇,欧盟立法规定各成员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
一是全面覆盖,即劳动者至少会被其中一个成员国的社会保障计划所覆盖,使其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福利能得到保障。二是保险记录连续累加,即劳动者在各成员国的缴费年限应当得到连续累计。三是保险待遇分段计算,各成员国分别按照劳动者在就业国完成的缴费年限计算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待遇为在各成员国工作期间按其缴费年限所应得的养老金之和。
实施以就业为核心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政策
为提振欧盟就业市场,欧盟委员会2010年发布了《欧盟2020战略》,提出“到2020年,欧盟20—64岁人口就业率提升至75%”的就业目标,同时出台多项具体就业措施。
2012年,欧盟委员会出台《实现能够促进就业的经济增长》一揽子就业措施:一是鼓励各成员国制订政策,对创造新就业岗位的企业进行补贴,减轻劳动力市场上的税赋,鼓励自主创业。二是要求各成员国从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中吸取教训,推动劳动力市场改革,对年轻人进行终身培训。三是建立真正的欧盟统一劳动力市场,在成员国之间消除各种就业壁垒。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定期对各成员国的就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为此,欧盟有步骤地实施相应计划。2012年底,欧盟启动“欧盟技能全景”计划,对国家层面的就业技能需求提供中短期前景展望。此外,关注青年人就业问题。2010年,推出“青年人行动计划”一揽子就业措施,旨在为欧盟青年人就业、创业和教育提供欧盟层面和国家层面的信息、资金和政策支持。该计划还包括“青年人机遇倡议”、“来自欧洲就业服务网络的第一份工作”和“青年在工作”等一系列促进青年人就业的措施。2013年春季,欧盟还就“青年保障”计划达成协议,以帮助欧盟25岁以下的失业或毕业后待业青年获得高质量就业机会或再教育机会。
面临社会管理和保障机制的挑战
开放劳动力市场进程步履维艰
由于欧盟新老成员国在经济、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成员国间经济水平差距悬殊,欧盟老成员国对向新成员国全面开放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担忧,其中德国、奥地利等接壤国反对声音尤为强烈,直至过渡期结束才取消对新成员国的劳动力市场限制,这也使欧盟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步履维艰。老成员国对开放劳力市场主要存在以下担忧:
一是恐加剧本国低技能工人失业的情况,加重国内社会保障负担。老成员国由于社会保障、福利救济条件优越,低技能劳动力可能自愿选择失业,而大量涌入的中东欧国家廉价劳动力使得这种失业情况更加严重,并将加大老成员国的财政负担。二是担忧出现“服务倾销”问题。欧盟70%的工作岗位和人均收入来自服务业,但服务业从业人员自由流动不可避免地会对社会和消费者利益造成影响,甚至低工资和低福利成员国通过劳动力自由转移而形成“服务倾销”。三是加大社会管理难度。外来劳动力短期难与当地社会融合,犯罪和社会问题可能增多。
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进程仍面临巨大挑战
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是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前提条件。但由于欧盟各成员国在社会福利水平、养老金体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欧盟还不具备将各成员国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统一的条件,只是努力协调使其接近。一方面,为了维护各成员国国民对社会福利的不同偏好,以防止福利改革引起社会动荡。另一方面,目前欧盟财政预算体系还没有完全的实力干预区域和欧盟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此外,随着欧盟人口老龄化加剧,高福利社会弊端日益凸显,代际间转移支付负担沉重,各成员国养老基金体系普遍面临入不敷出的挑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进程。
为应对财务危机,欧盟各国相继出台了补救措施,但手段不外乎提高社会保障税的收缴比例、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以及降低养老金工资替代率等措施。但这些措施都是在原有财务安排框架下,对“参数”进行“微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危机。同时,社会保障税收缴和养老金发放直接关系到民众经济利益,如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社会危机。
就业市场状况仍不容乐观
目前,欧盟就业市场状况仍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盟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欧盟失业率仍居高不下。2014年1月份,欧盟失业率为10.8%,失业人口达2620万人,其中10.8%为劳动人口。且长期失业问题较为严峻,45%的欧盟失业者失业时间已超过1年,欧债危机的长远影响还将使欧盟5%的劳动力就业深受其害。二是青年人就业问题突出。2014年1月份,欧盟青年人失业率高达23.4%,15岁至24岁的失业人口达560万人,西班牙等国高达50%以上。三是成员国间失业率差距逐渐扩大,如失业率最低与最高的奥地利和希腊,分别为5%和26.7%,相差20多个百分点。此外,青年人失业率分化较大,如德国为7.5%,但希腊和西班牙分别高达60%和56%。四是收入差距等问题有所加剧。欧元区核心国家收入差距等问题未出现明显改善迹象,而欧元区外围国家却明显恶化。
能否实现欧盟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开放劳动力市场对老成员国具有积极意义
欧盟老成员国向新成员国开放劳动力市场,并未对本国劳动力市场造成明显冲击,相反给当地经济带来了明显效益。一是开放劳动力市场并未造成大规模的移民潮。早在欧盟东扩之初,英国、爱尔兰、瑞典3国就向新成员国开放了劳动力市场,两年后新成员国移民劳动力仅占3国就业人口的0.4%、1.9%和1%。2011年5月份之后,每年前往德国和奥地利工作的中东欧劳动力分别为10万人和2.5万人。数据显示,并未出现大量中东欧劳动力涌入的现象,且多数中东欧劳动力都是以挣钱为主要目的的“候鸟式”劳动力,真正希望定居的移民式劳动力所占比重较低。
二是改善了欧盟老成员国某些行业就业不足的状况,减少了企业雇用“黑工”现象。欧盟老成员国本国劳动力往往不愿从事如餐饮、清洁、看护等工作艰苦、报酬较低的行业,而中东欧劳动力有效填补了此类行业的空缺。
三是缓解了欧盟老成员国因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问题。欧盟老成员国普遍面临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如到2020年德国人口将因老龄化问题缩减90万人。而劳动力市场的完全开放将有助于欧盟老成员国吸引高素质人才,缩减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
对缩小新老成员国间经济差距有一定贡献,有利于推进欧盟经济一体化建设
欧盟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区域内劳动力自由流动,有利于新老成员国间经济差距的缩小。新老成员国市场相互开放,既让老成员国获得了1个约7500万人口的新市场,也让新成员国产品获得了自由进入西欧市场的“通行证”,贸易的高度开放和自由化,使中东欧10国更加紧密地融入欧盟生产链,行业分工的精细化将继续支持10国以工业为基础的增长模式,新老成员国的贸易关系更为紧密。同时,为占领新市场和利用新成员国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欧盟老成员国的投资纷纷进入新成员国。近10年来,中东欧10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为1910亿欧元,其中来自老成员国的投资比例高达77.5%。贸易和投资增长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1997年至2005年,新成员国经济增长率平均达3.75%,而同期老成员国的平均经济增长率则为2.5%。经济上的“追赶效应”使得新老成员国间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劳动力流动方向、规模都发生变化。
而且,欧盟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有利于推进欧盟经济一体化建设。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来看,从低到高,地区经济合作大致可以分为6个阶段:特惠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经济共同体。欧盟经济一体化已跨越了自由贸易区阶段,实现了关税同盟,欧盟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有效地推进了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以实现劳动力、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并为建设和完善经济货币联盟创造积极条件。
短期内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短期内,劳动力市场的完全开放可能对新老成员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是对老成员国低收入阶层产生一定冲击。这些低收入阶层教育程度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具备竞争优势,而中东欧廉价劳动力的大量涌入使得其就业状况更加恶化。二是加剧部分中东欧国家劳动力短缺的情况。由于部分中东欧国家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但受西欧相对优厚的工资、福利待遇吸引,大量劳动力前往西欧务工,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这些国家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如波兰劳动部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将有大约40万波兰劳动力前往德国、奥地利和瑞士务工。随着波兰社会老龄化现象加剧,老年人数不断增加,而青年人陆续离开波兰,将使波兰经济面临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到2015年,波兰劳动力预计将短缺80万人。(作者单位:财政部亚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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