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27日公布《关于抓好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2014年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各省(区、市)制订出台科学补偿具体办法和医疗服务价
本报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27日公布《关于抓好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2014年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各省(区、市)制订出台科学补偿具体办法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细则,不加大群众费用负担比例。各省(区、市)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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