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近年来,吉林省通过加快金融创新,多渠道破解制约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瓶颈。目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吉林省发展迅猛,各
本报讯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近年来,吉林省通过加快金融创新,多渠道破解制约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瓶颈。
目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吉林省发展迅猛,各类农民合作社从2007年的96个发展到2013年的4万多个,家庭农场也超过2万个。
“以前通过民间借贷,每年15%的高息不说,心理压力也很大。现在村镇银行给我们合作社开了‘绿色通道’,利息不到9%,而且贷款速度也很快。”吉林省梨树县双亮农机植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郝双说,他今年通过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从当地村镇银行贷款12万元用于购买免耕播种机。
作为农村金融创新和助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举措,吉林省于2012年提出并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据统计,自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到今年3月1日,吉林省60个县(市、区),已有42个县(市、区)成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其中25个发放了贷款,累计为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8750笔,金额为3.6亿元。
在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还针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探索了有抵(质)押、保证担保、信用等三大类13种贷款方式。
在农行敦化支行营业室里,敦化市江源镇吉丰种植专业农场主钟喜荣拿到一笔21万元的贷款,“这是拿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贷来的款,咱家的农机、土地、林子也都能抵押了,找钱的路子多了。”
钟喜荣得到的这笔贷款正是农行吉林省分行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放的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年初以来,为更好地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农行吉林省分行创新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产品,并在延边州开展试点。
农行吉林省分行农户金融部副总经理秦汉说:“农行吉林省分行自2007年回归服务‘三农’以来总共放款446亿元,很大一部分支持了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据悉,为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造成“无人种地”的难题,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探索“专业农场”模式,到2013年末,共登记注册各类家庭农场715家,流转土地7.8万公顷,占全州耕地面积的22%。
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基础上,吉林省将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继续探索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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