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解读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中国银监会30日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存贷比即银行贷款总额/存款总额,是法定监管指标,以75%为上限,约束
将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解读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
中国银监会30日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
存贷比即银行贷款总额/存款总额,是法定监管指标,以75%为上限,约束着商业银行以管控流动性风险。从银监会此次公布的具体办法来看,分子扣除项目增加三项总体上将会变小,分母增加两项总体上将会变大。
“从定量测算的结果看,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特别是小微企业遭遇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不仅是银行业监管的完善。
“中国经济现在还比较困难,这时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减少分子增加分母,整体上降低商业银行存贷比,释放出新的信贷资源,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是定向调控一系列措施的组成部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说。
宏源证券分析师孙海琳指出,存贷比计算口径的调整,有利于加强定向降准的实际效果,反映稳增长政策正在逐步发力。
从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的调整上,增加扣除以下三项: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对于不同的商业银行,新增扣除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时难以准确估算出能够释放的银行贷款总额,但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优化贷款结构将能起到一定作用。
在分母(存款)计算口径的调整上,这次增加了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大额存单是银行的稳定资金来源,也是监管部门希望未来银行获得资金的发展方向。把大额存单计入分母,将进一步减缓银行存贷比考核压力。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虽离红线较远,但有多家银行存贷比逼近红线。2013年末,招行存贷比达到74.44%逼近红线,民生、浦发、中信、光大等也都超过70%。郭田勇预计,调整后中小银行特别是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将更为受益,起码短期内增加了可贷资金。
作为1995年商业银行法确定的监管指标,存贷比在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也出现了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等问题。
“从长远看,应结合商业银行法修订,引入新的监管指标,更好地管理银行流动性。”连平指出,近年来银行整体资产负债结构快速变化,以往更多依靠存款,现在同业业务占比越来越高,而同业业务无法计入存贷比的分母。有的银行为了完成存贷比考核,往往出现月底、季末突击拉存款现象,推高了资金价格,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也增加了金融风险。
王军认为,在当前形势下,要把稳增长和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需要金融发力,更好地支撑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指标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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