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提高效率,确保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顺利进行。财政部指出,在中
本报讯 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提高效率,确保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顺利进行。
财政部指出,在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中,部分银行出现中标后发现债券质押不足,不能按规定及时、足额质押;还有的银行备案财政部的收款账户信息与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不一致,导致国库定期存款拨款延误,严重影响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正常操作。
财政部表示,经过调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部门间沟通不畅,工作不认真、细致,导致中标后发现债券质押严重不足,不能按规定及时、足额质押;部门协调不力,或因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升级,相关人员仅更新在中国人民银行报备的账户信息,未及时向财政部更新报备国库现金管理相关账户信息,导致财政部定期存款资金无法顺利划拨;个别银行因岗位人员调整、离职等,业务交接不到位,导致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延误、信息报备不及时等。
财政部要求,各银行高度重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加强部门协调,在参与每期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前,参与投标人员应与负责债券管理、资金划拨和账户信息备案人员加强沟通,确保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办理债券质押,确保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不影响中央国库定期存款资金的顺利划拨。
为确保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拨款业务顺利进行,财政部要求所有参与银行于2014年7月10日前,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向财政部重新报备收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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