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热门 重磅原创 PPP 地方 教育 图片新闻 政府采购 权威公告

首页 > 报纸版面 > 文章详情页

外汇管理转型:从“机场安检式”转向“摄像头式”

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表示,外汇管理部门在全面开放的经济框架下,实施新时期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

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表示,外汇管理部门在全面开放的经济框架下,实施新时期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这些转变在防范异常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有效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摄像头”式管理大幅降低企业付汇成本

据了解,外汇管理目前改革从传统的“机场安检式”转向了新型的“交通摄像头式”,实现了从事前监管、前台审批、行为监管向事后监管、后台监测、主体监管的转变。好比道路上安装了摄像头,合规守法车辆正常通过,违规车辆留下痕迹,外汇管理从台前转向幕后,从有形之手变成了无形之手,从而可以在不干预绝大多数正常企业的同时,及时锁定少数违规企业,提高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

目前,外汇局累计取消了65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占比超过全部审批项目的73%;已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近700件。在经常项目管理中,2009年以来共取消了82%的行政许可,整合废止了80%的法规,其中,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改革就分别废止了123件和52件法规,合计175件,在此基础之上,分别建立起以一个指引、一个细则和一个操作规程为主体的简明、清晰的法规制度。

杜鹏介绍,两项改革使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受益,有效促进了贸易便利化。比如,货物贸易改革后,企业单笔平均收、付汇时间分别缩短70%和85%,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高。此外,企业往返外汇局、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大为减少,投入的人力资源减少了三分之一。根据企业调查数据和企业数量测算,改革实施一年后,全国外贸企业节省的人工、交通等费用达到近48亿元人民币。

取消行政审批后,外汇管理主要靠监测分析以及后续管理。据了解,目前主要依托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和个人的资金流、货物流等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并通过与海关、税务、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对交易主体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监测。据相关调查,监测分析效果明显。从全国范围看,截至2014年5月底,外汇局已将监管视线从54万家名录企业聚焦到8万家到9万家重点监测企业,对3584家B类企业、623家C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注销了3793家“空壳企业”,将300多家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一共处罚了189家违规企业。

经常项目改革深化促进贸易便利

我国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规模大、增长快。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我国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迅速增长,年均增幅为56%,2013年达5.14万亿美元。二是在外汇收支的“总盘子”中占比大。2001年以来,年均占比达到70%,是我国外汇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逐步降至国际认可的合理标准以内。目前已连续三年低于3%,2013年仅为2%,2014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0.3%。

杜鹏说,前几年“三驾马车”中,净出口对经济的贡献率较高,近年来占比回落。据统计,2010年起,我国经常项目收支顺差占GDP的比率就已经回到了国际公认的合理的标准之内,这种变化是我国近几年坚持扩内需、调结构、减顺差、促平衡的结果。总体来看,占比下降至合理范围,对我国收支平衡具有积极意义。杜鹏表示,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严守风险底线,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

杜鹏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是我国目前积极扶持的一项业务,从管理职能上来讲,外汇管理部门主要对企业收支、汇兑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从资金收付角度予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机构和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资金转移,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杭州共有22家企业进行试点。

据介绍,企业开办此项业务,首先要取得人民银行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之后,外汇局要求企业必须有一个对外的电子网络的支付系统,在系统建立基础之上,通过验收达标才允许其办理业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三方支付量还不是很大。

正向激励和打击虚假贸易“两手抓”

在回答记者关于打击虚假贸易融资有关问题时,杜鹏表示,对于虚假的、构造性的贸易,外汇局长期以来一直保持关注。201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外汇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在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对贸易融资特别是90天以上的远期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同时也要求银行,无论企业贸易融资是不是足额交付了保证金,都要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按照企业是否存在一些异常的交易行为等,进行真实性审查。

同时,外汇局加大了对异常企业的关注,特别是对远期贸易融资建立起一系列事后管理制度。如,综合分析制度、现场核查制度。现场核查制度就是针对系统筛查出的异常企业,以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等方式,要求企业对异常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分类管理制度是根据企业遵纪守法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类,对A类企业给予充分的收支便利,对B、C类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办理、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建立起“便利守法者、关注可疑者、惩戒违规者”的正向激励机制,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杜鹏透露,外汇局同时加大了对银行和企业违法违规处罚的力度。截至2013年底,外汇局对涉及贸易融资的企业发出1500多份风险提示函,要求企业说明情况,指导企业开展核查。当月新增加的B、C类企业就达到251家,其中B类企业达到193家,C类企业达到58家。2014年一季度,转口贸易的收支差额同比下降了26%,环比下降29%,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的签约额环比下降了3%,余额的增速下降了11个百分点,收效十分显著。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王劲松
  • 张倩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中国财经新闻网客户端推荐下载

中国财经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