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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立足工作大局,把握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随

立足工作大局,把握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随着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省级财政对基层政法机关将承担更多更大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要立足当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又要着眼长远,站位全局,密切关注,认真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的影响,积极提出政策建议,提前做好测算分析和应对准备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政法经费体制改革的机制弊端,争取最大的改革“红利”,全面提升政法经费保障水平,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支出管理,明确办案业务费使用范围

办案业务费是政法机关日常执法支出的重要内容,对确保有效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必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支出范围、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内容,重点结合各政法机关自身业务特点,细化支出范围和规定要求,确保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明确要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专人负责,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单独核算,指导基层政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政法经费支出管理,严禁将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各类支出列入办案业务费,杜绝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行为,使单位办案业务费支出更加细化透明。

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对政法机关资金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授权支付方式资金额度,提高直接支付方式资金额度,严格限定提取现金比例,确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高效使用。

加强装备管理,提高政法业务装备使用效率

随着执法办案日益规范,科技强警不断推进,对政法机关业务装备投入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有必要加强对省政法机关业务装备年度采购计划的指导和管理,优化装备采购计划审批流程,注重从装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上把关,确保业务装备配置重点突出、符合实际、节约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继续完善业务装备分级采购方式,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专业性不强的设备,适当下放采购权限,由各政法机关自行采购,保证尽快完成采购任务。

指导基层政法机关加强业务装备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对采购的业务装备,及时登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在做好实物资产管理的同时,将新采购的业务装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切实加强资产动态管理,维护装备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提高业务装备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建立省政法机关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目的,指导全省政法机关有效利用政法装备动态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政法系统基本装备存量和标准的比对,对政法系统基本装备实施动态管理,提高政法装备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内控管理,促进政法机关财务规范化

科学完备的政法机关财务内部核算管理体系是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使用的重要基础。

有必要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做好新制度、新规则的贯彻实施,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加强票据审核,严控办案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产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核算内容,全省政法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活动开展内部检查,确保日常经费按规定使用,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每年定期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讲解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使其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掌握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规范核算内容,严格按要求管理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确保财务收支清晰,资产管理到位,促进政法机关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

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确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保障。

有必要督促指导尽快出台新修订的政法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将政法机关财务核算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出分类、政法经费分类统计报表等衔接起来,完善政法机关预算编报管理、收入管理支出分类、往来资金管理以及财务核算监督等内容,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奠定基础。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业务装备管理制度,实行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管理,认真做好业务装备使用管理、闲置调剂、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

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条件下,进一步按照科学化管理要求,编制政法经费综合预算、提高年初预算批复的到位率,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全面评审机制,完善结余资金管理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推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转移支付资金高效使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向管理要绩效。

有必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管理与监督并重,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将监督检查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资金安排挂钩,避免资金的不合理使用,促进政法机关经费支出效益最大化。

会同省级政法机关每年对基层政法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办案部门的现状及办案成本,指导各地合理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业务支出,严格控制办案成本,努力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注重实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注重日常监管,严格审核办案业务费开支,加强对资金支出流向、支出用途的审核把关,严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项目、非业务高档装备购置及设施改造,同时有效利用政法装备管理系统软件,及时掌握基层政法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情况,作为审核年度装备新增计划参考依据之一,防止重复购置。

在科学考评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逐步完善现行政法经费绩效考评体系。在现有考评要素中增设政法工作成效评价指标,主要反映经费投入带来的办公办案条件以及社会公共安全指标的改善,包括办公办案条件改善、破案率和结案率提高、重大维稳专项工作成效、平安建设指标等,不断强化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跟踪问效。

(作者单位:河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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