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湖北省财政厅农发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走基层、摸实情、谋创新、促发展”主题调研活动。笔者带着50个需要了解的问题,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湖北省财政厅农发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走基层、摸实情、谋创新、促发展”主题调研活动。笔者带着50个需要了解的问题,先后深入湖北麻城、大悟、京山、远安、松滋、赤壁等县市土地治理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进一步深化土地治理项目管理改革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土地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湖北麻城、大悟、京山、远安、松滋、赤壁等六县市,有平原,有丘陵,也有山区,仅2013年财政投入土地治理项目存量资金就达到8643万元,平均每个县市1440.5万元,实际建设高标准农田6.75万亩。
一是提高了耕地质量。麻城市熊家垅、松滋市尤家坪、赤壁市卢青宝等灌区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将原来排水不畅、大量撂荒或只种一季的水浸田,改造成排灌畅通、两季种植的高产田,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二是提高了粮食产量。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规划预期效益,以每亩新增100公斤粮食计算,每年要新增粮食产能675万公斤以上。三是促进了土地流转。没有综合治理的耕地,由于不便于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经营,投入大,见效慢,集中连片流转较少。土地治理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的愿望十分强烈。四是促进了土地增值。京山县曹武镇孙镇长座谈时说,农田整治后,种植粮食作物每亩可增加产值300元左右;如果流转出去,每亩流转费要高于其他200元以上;农民还可以在被流转的土地上就地务工,直接或间接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五是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农发项目的实施,消除了灌溉跑冒滴漏现象,实现了排灌畅通,水资源利用率至少提高40%以上,且降低了农户灌溉费用。
同时,改善了生产条件,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创造了就业岗位,增加了农民收入;方便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人居环境;规范了项目管理,提高了资金效益。
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一是要发挥优势。农业综合开发特点在“综合”,优势也在“综合”,水田林路与科技措施综合治理,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高效,当年建设当年见效,不影响农业生产,深受广大群众好评。二是要主动作为。把土地治理项目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示范工程。三是要注重衔接。进一步提高亩平投入标准,提高人工费用标准,与国土整治、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投入水平相衔接,增加项目设计深度,建成一片、持久受益一片。
规范项目库建设。国家农发办下达该省的农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要完成1735万亩,占中央总体规划分配该省建设任务3570万亩的48.6%,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项目库建设。一是要与县市统筹农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优先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纳入项目库管理,防止前面刚建设完,后面就改为城市建设用地,造成资金浪费。二是县市安排的农发事业费,首先要保障土地治理项目库建设,至少要保证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需要。三是规范项目库构成要素,对原有的构成要素要进行修改完善。四是每个县市至少要有3个以上的备用项目,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五是积极探索乡镇竞争立项,优先安排群众积极性高、镇村班子战斗力强、开发潜力大、产出效益高的区域。
主动参与统筹整合。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及时总结推广郧县经验,召开现场会,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管理机制、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统一区域规划、统一勘测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分头报账的“五统一分”新机制。县市农发机构要在整合和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上,提高认识、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一是要及时调整农发项目库,主动与县级统筹规划相衔接。二是自2014年起,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县市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突出项目治理重点。土地治理项目由于投入标准不高,需要把钱花在刀刃上,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农村最现实、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首先要保证项目区排灌设施、堰塘整治和机耕路建设,满足群众迫切需要。其次要加大科技措施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技术。三是不得破坏土壤有机耕作层,确需少量土地平整的,需经受益群众同意,且必须还原有机耕作层。四是结合国家深松耕地政策,要及时跟进科技措施,保障农民利益。
简化计划调整程序。进一步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做实。一是整体项目变更和计划调整以及审减结余资金新增措施100万元以上的下放至省级农发办审批。二是计划调整和审减结余资金新增措施在30万-100万元的,报所在市州农发办审批,为了便于验收考评,须报省办备案。三是计划调整和审减结余资金新增措施在30万元以内的,由县级农发办与项目指挥部集体研究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政府常务或分管副县长审批,全部资料一并归档,作为省级验收考评依据。四是计划调整和审减结余资金新增措施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完成审批手续,并尽快组织实施,一并纳入工程决算,一并开展竣工验收考评。
简化立项审批程序。现行程序需要花费近半年时间才能批复实施,既影响工作效率,也影响秋冬季施工黄金季节。可简化为按照绩效分配原则逐级分配下达资金指标;县市编制上报可研报告和扩初设计(实施方案);所在市州和省农发办组织合规性初评和合规性评审(国家办派评审专家到省现场指导);县市根据评审意见修改上报备案,省农发办批复实施。整个时间可以缩减一半以上,整合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二项内容,突出了编报实施方案和合规性评审两个重点,使立项程序更加便捷有效。
取消农民筹资投劳。取消农民筹资投劳,改为“受益区筹资增加投入”,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受益区村组集体和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渠道筹资加大投入。
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土地治理中标项目经理,一般都是先富起来的农民工,由于自有资金有限,经常为筹集资金发愁。可考虑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在土建工程完成30%时,预付工程款30%;整个工程完成50%时,预付工程款50%;申请竣工验收前拨付工程款不少于70%;办理工程决算时,除按规定留10%的质量保证金外,应全部付清。
盘活农发存量资金。该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二十多年来,93个开发县本级有偿资金账户中沉淀了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这些资金构成复杂,包括历年完工项目结余、利息及占用费收支结余和其他收入等。从2014年起,当年投入财政资金必须用于当年项目,因客观因素影响不能用于当年项目的,一律列入下年度投资计划,不得将财政结余资金长期“沉睡”在本级有偿资金账户里。
建立先建后补机制。随着农村形势的发展,谁来种地问题越来越凸显,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已是大势所趋。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精神,建议允许经过土地规范流转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承建农发土地治理项目。依据流转土地面积连片实施土地治理,放宽连片治理面积限制,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按照投资标准,拿出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合规性评审后,先行自建,并预拨30%的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完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省县两级农发机构组织竣工验收合格者,一次性兑现全部财政补助资金。
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大胆探索建立土地治理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机制。一是竣工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二是将预留的1%项目运行管护经费一并移交给所在乡镇财政所,建立管护基金。三是项目实施后,对形成的资产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和有偿使用,确权到户,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筹集资金充实管护基金。四是管好用好管护基金。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由管护主体负责筹措使用管护经费,在乡镇财政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基金专户,乡镇财政所驻村专管员负责统一管理,需要时由管护主体提出用款申请,经所在乡镇政府领导审批后,乡镇财政支付。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要大力推进财政投资绩效管理,对农发土地治理项目,从项目规划、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建后管护、社会评价等方面,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实行综合绩效考评,并建立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分配机制。
(作者为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湖北省农发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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