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专员办职能转型需要,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水平,青海专员办按照从监督到管理的工作思路,结合实践创新综合监管方法和手段,在强化程序规范和问题定性管理的同时,向组织管理、强化服务等全方位质量管理探索延伸。
为适应专员办职能转型需要,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水平,青海专员办按照从监督到管理的工作思路,结合实践创新综合监管方法和手段,在强化程序规范和问题定性管理的同时,向组织管理、强化服务等全方位质量管理探索延伸。
一是坚持检查实施方案审定制度。各类检查实施方案均由综合监管相关处室内部处务会讨论审定后上报主管办领导,再根据主管办领导审定意见修订完善实施方案。规范了方案编制、审定、现场执行等要求,确保各项检查有计划、有方案,突出了实施方案对现场检查的指导作用。
二是坚持强化综合监管进度管理。坚持综合监管过程重点环节提示和督办,分批次制定进度计划倒排表,规定编制实施方案、下达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资料审核)、下达整改建议等重点环节工作的最后期限;编制工作分工表,将检查要求细化分解到人。综合监管实施过程中,检查组长实时监控、定期督办,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坚持强化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机制。实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机制,由综合监管负责人提请主管办领导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如问题复杂会议研究不能确定,则据实上报财政部,请示定性和处理方案,确保重大问题事实清、定性准、处理好。
四是坚持加强整改跟踪。对以前年度整改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质量。2013年,青海专员办对三家单位下发了综合监管整改建议书。2014年上半年对以上整改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就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对照进行了核查。大部分单位对整改意见非常重视,逐一进行了整改,并新修订了相关制度完善管理。其中1家单位存在部分问题没有做出相应整改,经与该单位深入沟通并严厉警告后,该单位对未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保证了检查效果,维护了综合监管执法的严肃性。
五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青海专员办自开展综合监管工作以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近年来通过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培训、编发法规手册等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2013-2014年,数次受邀为部分中央驻青单位开展新的会计制度和规范培训,如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开展的培训,得到了培训单位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通过设立青海综合监管QQ群和微信群,不时发布新的制度和规范,并随时在线解答各单位财务人员的疑问,扩大了业务宣传,取得了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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