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革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2 三项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
1 改革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2 三项主要任务
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3 基本思路:“六句话、二十四个字”
完善立法。要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明确事权。要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改革税制。要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
稳定税负。要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
透明预算。要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
提高效率。要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4 六条改革原则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保障中央宏观调控、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协调区域保障和发展能力;又要切实保护地方利益,调动和发挥地方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兼顾效率与公平,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统筹当前与长远利益,既要围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重大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进构建有利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既要明确改革逻辑顺序、主攻方向,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又要清晰制定各项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的协同、稳健和实效。
坚持协同推进财税与其他改革,既要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整体改革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又要使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顺利推进。
5 重大意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只有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才能为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政策导向、物质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6 路线图:预算改革先行收入划分跟进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从逻辑上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
7 建立现代预算制度: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
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8 时间表:今明两年是关键,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
今明两年是关键。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税制度基本建立。
9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我国实行单一制行政体制,而且区域发展差异较大,加之城镇化提速,人口快速流动带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激增,而区域财力分布严重不均衡。客观上需要中央适度集中财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推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可运用转移支付机制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10 深化税制改革的五方面内容
推进增值税改革。方向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下一步要全面实行营改增,将范围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同时,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的调节作用,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加快资源税改革。从经济发展角度考察,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要抓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
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环境保护税是防止污染、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规制手段,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税率设计要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同时,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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