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合肥市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指导意见》,创新构建涉农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新模式,促进强农惠农支农政策更好落实。据了解,该意见突出监管重点,要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合肥市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指导意见》,创新构建涉农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新模式,促进强农惠农支农政策更好落实。
据了解,该意见突出监管重点,要求乡镇包村干部“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进村入户实地监管,重点监管财政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和村级集体“三资”,抓好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等监管环节。其中,财政补贴类资金监管,包村干部应参与审核所包村(居、社区)惠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和各发放批次申报信息,检查监督补贴政策宣传、评议程序、对象确定、张榜公示等工作程序;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包村干部应监督检查项目规划、申报、公开公示、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续管护等全程工作;村级集体“三资”监管,重点是村级财务收支的规范核算、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债务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等。
同时,该意见明确要强化制度管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建立县(市)区级会商制、部门帮联制、乡镇负责制、评议评价制、工作台账制、工作督导制等制度,层层分解任务,规范完善管理。市县两级监察、审计、财政、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包村干部监管业务培训。对各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情况,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等挂钩。
意见要求注重联动配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县(市)区党委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指导、涉农各主管部门相配合、乡镇包村干部为主体的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新机制,变单一的财政监管为政府主导的综合性监管,大大提升监管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自2014年下半年起,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整体推进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其中:巢湖市在所有乡镇试点实施,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各选取1-2个乡镇试点,城区各区(含开发区)自行试点。2015年,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适时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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