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日前启动实施,该行动计划是《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将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融入城市交通体系之中,力求促
本报讯 《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日前启动实施,该行动计划是《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将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融入城市交通体系之中,力求促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政策创新三者协同,使北京成为电动汽车全国示范应用的新标杆、应用规模全球领先的新高地。
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张继红介绍说,北京市着力于细分电动汽车市场,积极探索商业运营模式,加大公交、出租、分时租赁、物流、公务、环卫6个公共领域及1个私人领域的示范推广工作。此项时间表清晰明了:到2017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4500辆,在出租行业的应用包括,市区出租车部分,新增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汽车,推动市内存量出租车有序更新为电动汽车;10个郊区县区域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同时也将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示范应用。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成为城市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此外,北京还将全力推进末端物流电动化,坚决推进公务用车示范应用,持续推进电动环卫车示范运行。
在服务方面,北京将建成完善充电服务网络。坚持公用充电桩以快充补电为主、自用充电桩以慢充为主的原则,适度超前布局,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推动形成市场化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同时还将加大公交、出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公交领域,将建设大型充换电站3座;对直充式电驱动公交车、增程式公交车分别按照不低于2∶1、10∶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在出租领域,对市区电动出租车按照不低于3∶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对区域电动出租车分别按照不低于1∶1、5∶1的车桩比建设交流充电桩、快速充电桩,同时在出租企业建设慢充桩。北京将以政府主导加快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17年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为促进政策引导自用充电设施建设,2014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单位都发布了相关支持政策,要求协调配合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除了具体推广电动车及服务具体时间表,还在政策上进一步发挥激励效应。在已发布实施《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等办法的基础上,北京将政策从购车环节向用车环节延伸,覆盖购车、用车、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保障等全链条。
在购车环节,邮政、物流等企业购买的纯电动专用车,按照中央标准1∶1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补贴,并支持电动客车在单位班车、旅游客车等方面开展示范运行。在用车环节,积极研究差异化停车费;电动物流车优先配置货车通行证等政策。在基础设施方面,研究制定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和有效运营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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