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DSA、MR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DSA、MR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4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DSA、MR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项目内容:DSA、MR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
其直属分支机构;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4.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原制造厂商或指定的维修保养授权单位的资质复印件。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150元。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14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2766326 电话:0752-2359827
传真:0752-2766829 传真:0752-2359827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地址:惠州市
邮编:516001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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