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SCG2014032-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装备及配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8月26日17:00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09:30汕头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SCG2014032-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装备及配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8月26日17:00截止。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09: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装备及配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装备及配套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450,000.00元(装备及配套,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司法鉴定中心装备及配套。(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或军工保密资格证明(原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六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或军工保密资格证明(原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六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1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方案部份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公告中提供下载的《附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部份需各供应商持有关资料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方案前,必须无条件签署本项目保密承诺书。
1.领取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6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3.领取方式:已报名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后领取。
十四、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方案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1.报名函原件;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7.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或军工保密资格证明(原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8.本项目保密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格式附后);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五、招标文件的收回: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将原领取的招标文件的纸质《招标文件技术方案》归还给采购中心,不得以任何手段复制保留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泄露给第三方。若供应商没有退回《招标文件技术方案》,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927713
传真:0754-88927662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山路2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2日
附件:SCG2014032-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装备及配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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