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深化区域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全面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全力加快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程总体目标,并明确若干条支
日前,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深化区域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全面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全力加快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程总体目标,并明确若干条支持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主要为:
一是市本级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各区(园区)按同比例配套,用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补贴和奖励。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和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市本级每年安排1000 万元,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模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创新性突出、经济社会效益和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金融创新成果和项目予以奖励。
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设立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市本级首期安排引导资金5000万元,各区(园区)相应配套,企业作为会员单位认缴。市区两级设立总规模5亿元(首期5000万元)的股权代持基金,鼓励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与分红。
四是市本级继续安排每年1亿元的天使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鼓励科技创业企业引进社会资本。每年继续安排 1 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用阶段参股、直接投资、跟进投资、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等方式推动股权投资市场发展。
五是全市每年统筹安排 1 亿元专项资金,全面支持和推动河西金融集聚区集中承载总部元素、打造功能市场,培育产业特色,从规划、土地等方面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以及金融机构功能性总部在河西集聚发展。
新政策的出台,确立了金融业为南京市的战略性产业、先导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地位,并推进加快形成具有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金融组织体系和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的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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