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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食材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的委托,对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食材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招标内容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的委托,对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食材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招标内容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共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327N085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食材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采购预算:44.1万元/年

六、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食材一批(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在开标前两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4年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二、评标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十四、采购单位: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电话:020-87258495-998、953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账号:4400149020905300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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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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