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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加强水资源整治以保护东部群众饮水安全项目咨询论证(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420)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的委托,对加强水资源整治以保护东部群众饮水安全项目咨询论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澄财采编2014061号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的委托,对加强水资源整治以保护东部群众饮水安全项目咨询论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澄财采编2014061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420

三、采购项目名称:加强水资源整治以保护东部群众饮水安全项目咨询论证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0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闸址论证咨询、污染源调查分析及解决方案、南溪反虹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论证、东部水厂和溪南水厂取水方案咨询、南溪水闸与规划交通桥结合方案论证、综合报告和涉及该项目相关咨询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具备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专业包含水利工程),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 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

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牵头人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另一方具备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专业包含水利工程)。联合体双方须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不组织踏勘现场。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 8 月 5 日至2014年 8 月 11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5.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交验。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时00分 (注上午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 8 月 26 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采购公告发表之日起计),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2246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邮编:515800

电子邮件:gdhsgs@126.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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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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