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珠窝村文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珠窝村文化活动室装修工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珠窝村文化活动室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MC2014-56
3、项目内容:珠窝村文化活动室装修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2015年6月30日前完工
6、项目实施地点:门头沟区雁翅镇珠窝村
7、工程预算资金:851360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有近三年内承担50万元以上同类服务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11、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12、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7)无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8)企业资质证明:
投标人具有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具有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10)有2011年—2013年承担50万元以上同类服务工作的经验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合同须有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等合同实质内容页。
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说明:
1、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或经证明证实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的,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2、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的,该期间计算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检查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差不能超过一个月;
4、《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开具机关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四、提交申请资料的要求:
1、须提交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2、申请资料须包含本公告要求的全部内容(含资格证明文件);
3、申请资料(含资格证明文件)须以A4纸装订成册(左侧胶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密封提交;
4、申请资料中的资质证书须为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5、申请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五、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告要求需提交的资料,至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带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1、提交申请资料时间: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2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提交申请资料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8862房间
接收人:张芬
六、投标邀请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5家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家,按照实际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发出投标邀请书,但实际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不能少于3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付家台村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10-61839146
传真:010-61839146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北斗星酒店B楼四层)
联系人:张芬
联系电话: 010-69828192 传真: 010-61805154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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