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满足种粮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年初以来,辽阳市财政局努力探索符合该市实际的农村金融贷款服务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满足种粮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年初以来,辽阳市财政局努力探索符合该市实际的农村金融贷款服务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推进种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一、试行农地流转经营权贷款业务,探索农业贷款新路子
借款人可以将其农地流转经营权等作为反担保条件抵押给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辽阳财发担保中心,并以辽阳财发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向当地农信社(农商行)申请贷款。贷款产品统一称为“种粮乐”,实行“见保即放”。农信社(农商行)对种粮经营主体的流动资金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二、增加粮食生产专项贷款额度,保证粮食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辽阳财发担保中心建立与农信社(农商行)农地流转经营权贷款业务合作关系,专项增资4000万元农业担保资金,用于开展农地土地流转经营权贷款保证担保业务,按照1:10担保放大的原则,农信社增加粮食生产专项贷款额度4亿元。
三、严格审核贷款对象,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贷款对象主要是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贷款对象实行名单制管理,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在乡镇申报、县级审查,市农委、市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贷款名单。
四、全方位优惠政策,种粮经营主体贷款更安心
提出多项优惠政策,如贷款利率按照8%/年执行,担保费率按照2%/年收取。此外种粮经营主体还可在在贷款程序、担保程序、贷款期限、展期申请等方面享受适当的优惠政策和便捷的优质服务。
上述工作的实施,将有力促进辽阳市农地流转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使该市种粮经营主体融资规模不断提高,有效推动和保障全市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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