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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美乡村——广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纪实

编者按: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3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2009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0省区,广西被列为局部试点省份。2010年

编者按:

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3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2009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0省区,广西被列为局部试点省份。2010年之后,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度,在开展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依靠中央财政的支持,逐步加大奖补力度,将试点范围从最初的3个县扩大到全区范围。2013年,广西开展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向“美丽乡村”建设转型升级。6年来,各级财政积极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全区数千万群众主动参与,并从中分享了改革发展成果,沐浴了公共服务阳光。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广西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是加大我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重要渠道和改变我区农村地区落后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力途径。”

昔日村屯换新颜

“我家住在水口河边,高高的山挡住了外面的世界,奔流的河水隔断了边民的幸福。党的政策暖人心,如今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但边民的生活已不是昨天的穷苦样。”这是龙州县水口镇居委边民在感受到财政奖补政策给山村带来的变化后,用山歌唱出了老百姓的心声。

水口居委地处龙州县西北部,属水口镇所辖,与越南高平省复和县驮隆镇仅一河之隔。居委有305户957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多年来,这里的基础设施、边民的生活与本县其他地方相比有较大差距,一些陈旧观念和陋习仍然紧紧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2009年以来,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支持下,居委群众集资3万多元,集体经济投入5万元,同时争取到边境文化体育项目建设资金25万元,加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2万多元,经过群策群力,2010年4月份,水口居委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当地及周边村民健身、娱乐、学习的好去处。见证水口居委巨大变化的村支书黄成德满怀深情地写了一幅对联,抒发边关百姓的心声。上联: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好,下联:群众精神文明建设高,横批:安居乐业。

让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八桂大地

其实,早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时,广西就对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进行了有益探索。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暂行办法》,对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范围、标准、程序和资金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许多县纷纷要求试点,经自治区综改办反复研究,选择了龙州、柳城和平果3个县先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试点县在项目规划、筹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全区逐步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2009年5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扩大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广西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局部试点省份。为此,广西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从2008年3个试点县,扩大到2009年的24个县(市、区),到2013年,广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范围已扩大到108个县(市、区)。

创新机制让农民花小钱办大事

按照政策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为基础的村(屯)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和户外村内环境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自来水公共设施、文化基础公共设施以及卫生基础公共设施等公益事业,以及其他与村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自治区政府明确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关标准,规定每人每年筹资额最高不得超过15元,投劳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最高不得超过7个工日,统一按每个工日20元标准折算。按此规定,现行广西农民筹资和投劳折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5元。而政府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比例也在逐年递增,2009年按照1/3比例予以补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地方承担2/3,中央财政通过奖补方式承担1/3;2010年,补助比例提高到40%,地方和中央财政分别承担65%和35%;2011年,补助比例提高到50%,地方和中央财政分别承担60%和40%。自治区财政奖补标准也随之做出调整变化:2009年人均财政奖补52元;2010年为62元;2011年为77.5元。2012年和2013年维持2011年奖补比例和标准。

在项目申报方面,广西各地明确了项目申报流程,即:村民委员会对一事一议筹资的议事项目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填报有关资料由行政村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财政所。乡(镇)人民政府和财政所接到申报材料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县综改办、财政局和农业局。县综改办、财政局和农业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逐项审查,审核批准后,下达项目批复文件。

据统计,自2008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来,广西累计建设了包括村内道路、水渠、自来水管道、公共活动场所、村内小型水利设施、路灯、植树、花池、新能源设施、其他公共设施在内的项目84836个。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事一议”向“美丽乡村”转型

为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向“美丽乡村”转型升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用2年时间在全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2013年4月1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全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正式展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及时研究拟定《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资金筹措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千方百计调结构、挖潜力,加大自治区本级的资金筹措整合力度,目前已累计筹措资金89.605亿元用于保障今年“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其中,自治区本级设立6.5亿元“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财政专项资金,包括通过自治区本级新增财力安排3亿元,通过调整自治区本级其他专项资金筹措3.5亿元;同时,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部门10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66.02亿元,以及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整合安排17.08亿元。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自治区财政积极做好接收社会公益捐赠资金管理的准备工作。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接受社会捐赠资金超过6565万元。捐赠资金统一汇缴至财政专户后,自治区财政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分配方案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2013年至2014年6月共下达人民币捐赠资金5522.28万元,仅2014年上半年就下达3批捐赠资金,合计248.78万元。

为确保资金分配管理到位,2014年,自治区财政以3种方式安排“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资金,一是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由“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考评指标并进行验收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市县给予奖励。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额补助和“因素法”分配补助市、县3.37亿元。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个县(市、撤县设区的市辖区)补助100万元,每个市辖区补助50万元,主要补助用于市、县(区)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填埋场建设等。“因素法”选取行政村个数、国土面积、农业人口和财政困难程度等4项指标作为因素指标,所占权重分别为50%、20%、20%、10%。各市辖区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为根据县(市、区)资金分配系数计算出的补助额度的70%。三是安排1.12亿元用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补助,对已建成铁路里程每公里补助2万元,每个铁路沿线站点补助4-20万元(其中区市内每个大站点补助20万元,每个小站点补助4万元)。剩余资金77万元用于自治区本级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经费。

据介绍,“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与美丽广西建设,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自治区财政将扎实做好活动经费筹措、分配、管理工作,着力构建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动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完善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资金数额,优化资金分配,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督促市、县(市、区)建立健全清洁环境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形成管护长效机制,将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及运行管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活动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活动的各类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惠民。对于整合的各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厅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活动方案,按原资金渠道尽快下达。此外,为保障“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经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市、县的意见,制定了《建立“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目前,“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行动正在广西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本报记者 李存才 卢清建 通讯员 蒋麟祥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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