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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日前,政府采购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

日前,政府采购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考虑到目前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日益规范,草案删去了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同时删去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为了加强监督管理,针对有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草案增加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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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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