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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省2014、2015年度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协议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省2014、2015年度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协议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335N058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2014、2015年度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协议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广东省2014、2015年度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协议采购

(1)中标人数量:3-25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最少为N+2个:N为中标人数,3≤N≤25,且最少应有5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否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个,则N=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2个;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个且≤50个时,则N=20个(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前20个);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0个时,则N=25个(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前25个)。

(2)供货期限:2014、2015年度(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买方:广东省内各教育部门;

(4)协议供货采购限额:按广东省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规定;

2、简要服务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广东省内有分公司,以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具体采购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提交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如果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名称有变更的,须一并提供原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至发生变更日期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因此投标人须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9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在广东省内设有分公司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名称有变更的,须一并提供原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至发生变更日期止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投标人出具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复印件。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账号:44001490209053000524

并请注明事由:N0581C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递交文件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4年9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十二、采购人: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杨先生、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87258495-957、95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2845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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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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