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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务消费更“透明”山东省省级公务卡结算金额半年增长14倍,现金支出下降92%

编者按: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公务卡结算替代现金结算,对于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意义重大。这一好制度如何落到实处?今年山东省省级公务卡结算金额半年增长14倍的经验让人眼前一亮。

编者按: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公务卡结算替代现金结算,对于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意义重大。这一好制度如何落到实处?今年山东省省级公务卡结算金额半年增长14倍的经验让人眼前一亮。该省从制度上做到釜底抽薪,从技术上实现动态监控等有效做法可为兄弟省份提供良好的借鉴。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下大力气严肃财经纪律,力推透明公务消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建章立制倒逼落实公务卡制度。今年上半年,省级公务卡结算规模达到1.43亿元,同比增加1.33亿元,增长13.9倍,比去年全年公务卡结算多3525万元;同时,现金支出2636万元,同比减少3.2亿元,下降92%。山东实施公务卡制度的突破性进展,大大提高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有效规范了公务消费,极大遏制了违规开支。

公务卡是指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据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刘仁民介绍,前几年,公务卡制度一直落实不好,其重要原因是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范围过宽、现金结算失控。为此,去年6月,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监察厅等3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限定现金使用范围,明确现金使用“清单”,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用车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差旅费、救济费、抚恤金、慰问金、遗属补助等可列入现金使用清单范围,其余开支一律不准使用现金结算。同时还要限定现金使用额度,预算单位单日提取现金不得超过3万元,年度内累计提取现金不得超过当年基本支出预算的3%。超额提取现金须经过事前核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超过规定限额提取使用现金的,预算单位必须事前向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方可持《大额现金提取核准单》到代理银行提取现金。

规定有了,如果单位不“照章办事”怎么办?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刘仁民说:“我们通过‘动态监控’和‘银行控制’来严格管理现金,为公务卡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动态监控”就是通过完善省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公务卡消费支出及单日和累计提取现金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对超额提取现金行为实现事前阻断。“银行控制”就是省财政要求各代理银行不得超过单日限额协助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对于超过限额提取现金的,必须依据《大额现金提取核准单》。

代理银行协助违规提现的,省财政厅会在代理业务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代理资格。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朱治昌说:“目前,银行间业务竞争非常激烈,我们都很珍惜来之不易的省财政代理银行资格,决不会因为帮助个别单位违规提取现金而自损形象。”

刘仁民说:“同时,我们还通过‘内部考核和外部通报’来强化责任落实,谁的责任谁承担。对内国库处负责完善公务卡制度,通报部门单位公务卡制度落实情况,各部门预算管理处负责督导归口部门实施公务卡制度,并作为厅内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外我们建立了公务卡制度实施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按照公务卡结算额、现金结算额比例高低进行排序,在省直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通报,敢于揭短,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对落实公务卡制度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李丽介绍:“在刚开始实施时,因刷卡条件有限,会让干部职工感觉使用公务卡不如原来使用现金消费方便了,但同时也让虚假消费、套取资金行为没有了可乘之机。因此,我们必须自己先带头使用公务卡,这样严格要求别的部门时才有底气。”

据了解,近年来,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并建立了现金使用报备制度。把厅机关和二级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不仅涵盖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7项强制性支出项目,而且扩大到印刷费、租赁费、通信费、专用材料等项目。

李丽说:“我们利用厅机关内网平台发布‘公务卡使用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加深持卡人对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还款的全面认识。同时,我们积极协调代理银行提高公务卡授信额度,实现大额开支公务卡结算。去年以来,大家都逐渐尝到了公务卡报销手续的便利,用卡意识普遍增强,持卡率达到了91%。”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公务卡开卡数量及结算金额均呈现良好增长势头,共办理公务卡521张,公务卡刷卡金额1129万元,是去年同期的9倍。现金结算比去年同期减少40.85%。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千方百计力推公务卡制度改革,就是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让公务消费更加阳光透明。”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记者 丛培德 孔进 通讯员 迟铭奎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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