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修法等基础工作有望两年内完成农地经营权抵押试点进深水区金融机构加速布局该项业务,专家警示管控风险《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农地经营权可抵押的先决条件———确权颁证和法律法规修订等重
确权修法等基础工作有望两年内完成
农地经营权抵押试点进深水区
金融机构加速布局该项业务,专家警示管控风险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农地经营权可抵押的先决条件———确权颁证和法律法规修订等重要工作有望在两年内完成。面对即将被土地流转激活的巨大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纷纷加速布局。
据了解,目前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多家地方商业银行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正在各地积极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其中农业银行日前首次针对该项业务出台了全行性管理办法。
专家表示,金融机构应注意管控风险,要建立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配套机制,解决抵押物变现的问题;还应该和巨灾保险结合起来,当农民无力偿还贷款时,政府或保险机构能够给予补贴或补偿。
今年以来,信贷资金定向支持“小微”“三农”的政策信号愈发明确,但受经济下行周期的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下降压力也较为突出。《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地了解到,“三农”贷款正在退出互保、联保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银行倾向于在抵押方式上创新。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的部署,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正是目前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选项。
记者采访发现,现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活跃的地区,包括浙江、江苏、安徽等地,由当地农信社涉足,形成一套自有模式。另外,今年以来,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也陆续有金融机构启动该项业务,牵头机构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各地城商行等。与此同时,国有大行也开始瞄准这项业务,工行、建行甚至国家开发银行都在这一领域有试点的打算,日前农行率先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成为第一家在总行层面上推行该类贷款的大型商业银行。
“除了政策导向外,主要是市场的确有需求。对于国有大行而言,尤其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有很多抵押物不足,但信贷资金需求量大,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可以作为有效的融资补充。”农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副总经理王县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原来总行选了11个省、18个地县进行试点,现在《办法》推行后,每个省分行可以自己上报方案,总行审批,我们觉得条件具备了就可以开展这项贷款。”
风险管控方面,在目前各地农信社牵头的试点中,通常的做法是成立村级担保合作社,在村级农户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一个流转平台,由该合作社向农信社出具“三权”抵押贷款承诺书,还有的农信社如果对个体农户进行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则需要有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另外,在四川等一些地方的土地经营抵押贷款的探索中,往往由政府出资设立风险基金或者设立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以降低商业银行风险并吸引其入场。
对于农行而言,开展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则有更高的门槛,相对也更为谨慎。在区域选择上,农行要求试点地区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并且建有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以及县级(含)以上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制度。“我们与试点地区的政府、司法机关一起有工作小组,很多技术层面上的事情需要和当地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另外,在客户选择上,我们倾向于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王县力说。
在放贷额度上,王县力称“没有最低额度限制,自然人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但企业无最高额度限制。家庭农场我们也划分为企业。在授信方面,首先,我们根据客户需要,一般不超过该客户1年经营需求的50%的额度;其次根据抵押情况,即农地的评估价值,每个地方有不同的比例,最低占评估价值20%,最高占60%的额度进行授信。”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实际上要推进这项工作,涉及一系列法律法规都有待清理,加之确权颁证还未全面完成,短期内这种信贷模式还不太可能全国推广,只能是试点。
另据一位主管这项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还有两项潜在风险需要设法应对:一是当出现自然灾害导致减产农户无法还贷的情形,相关银行没有应对机制;二是当出现农户无法偿还贷款,金融机构需要再流转土地用于抵债时,针对该行为可能出现的相关纠纷,相关银行也还没有应对机制。虽然上述两种风险目前并未大面积出现,但在长期实践中,金融机构需要考虑如何处理,不然会造成机构和农户“双输”的局面。此外,对于土地价值评估,越来越多的银行或农信社都倾向于内部评估,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以及贷款担保主体、评估机构资质都亟待规范。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既要解决农民贷款难,又要很好管控金融风险。一方面,要建立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配套机制,解决抵押物变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超出单个农户承受能力的自然灾害等系统性风险,应该和巨灾保险结合起来,当农民无力偿还贷款时,政府或保险机构能够给予补贴和补偿。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国务院力推旅游业 财政扶持农地可入股
-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
- 全国金融机构理财资金账面余额达12.65万亿
- 安徽3990万元奖励新设县域以下地区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布局P2P争夺小微业务市场
- 金融机构布局P2P 争夺小微业务市场
- 公安部和央行联合发文: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过滤
- 海岛农民沐浴财政阳光——海南省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
- 外资金融机构:基建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中坚力量
- 江西农村综合改革 土地确权登记
- 精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