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设立了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外经贸发展基金,与去年成立的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起构成了青海政府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基金体系,每只基金各有侧重。这是青海省财政转变扶持方式、
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设立了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外经贸发展基金,与去年成立的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起构成了青海政府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基金体系,每只基金各有侧重。这是青海省财政转变扶持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据了解,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以阶段性参股方式扶持本省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主要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外经贸发展基金主要以阶段性参股方式扶持有进出口业绩的中小外贸企业,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好地实施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之前青海省财政厅筹集9000万元设立的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全省特色产业生产企业采取阶段性参股的方式进行扶持。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省财政厅成立了由9个相关处室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层层把关,每个环节都有监督的机制。管委会在该省藏毯、民族服饰及用品、牛羊绒制品、高原特色生物制品、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筛选出15户经营好、效益佳的特色生产企业,并经过第三方专业投资评级机构和基金管委会实地评审,完成了专家终审、网上公示、基金投放、股权登记等工作。省财政共向这15户特色生产企业注入4300万资本金,根据企业不同规模,最高注入500万元,最低注入200万元,3年到期后资本金退出,可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32万元。这种完全市场化下的运作模式,不仅创新了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新方式,实现了良性循环,而且也是培植财源的一种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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