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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信息化建设可以这样考核

财政信息化建设如何调动市县两级的积极性?自2009年以来,陕西省财政厅开展的“以奖代补”考核机制显现了极大的“威力”。简而言之,“以奖代补”考核机制就是将每年的信息化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指标,对指标进行

财政信息化建设如何调动市县两级的积极性?自2009年以来,陕西省财政厅开展的“以奖代补”考核机制显现了极大的“威力”。

简而言之,“以奖代补”考核机制就是将每年的信息化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指标,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成绩与补助资金挂钩。事实证明,这项制度是衡量信息化建设水平、检验信息化建设成效、推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有效手段。

截至目前,陕西省财政厅已累计向市县兑现奖补资金达7000万元,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资金压力,全省财政信息化特别是市县两级的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源起:市县建设落后影响整体推进

2009年,陕西省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考核奖补暂行办法》,建立起“改革先行,技术跟进,量化打分,综合考核,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

“近年来,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核心业务,我省的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应用项目、安全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信息化支撑财政改革及财政业务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王范儒介绍说,“但是,与全国财政信息化搞得好的省市相比,我们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市县两级的建设总体落后。这些问题已经突显并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这表现在,思想不够解放,认识上有较大差距;财政业务与技术缺乏有效融合,应用系统发展有较大差距;应用系统建设分散,数据整合共享有较大差距;资金投入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差距;机构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大差距;安全隐患多,网络信息防护有较大差距;制度建设滞后,信息管理与服务有较大差距等。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从2008年起,由陕西省财政厅信息化主管厅领导直接带领,由预算、国库、综合、信息等处室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起草了《信息化考核奖补办法》(讨论稿)。经过多次讨论,并在广泛征求地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考核奖补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业务应用的分值权重约占一半

仔细阅读《陕西省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考核奖补暂行办法》,记者发现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精心打磨的结果。《办法》以科学公正、突出应用、注重实绩、激励导向为基本原则,省财政信息化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将考核结果进行分级应用,考核指标每年根据当年财政信息化工作要点进行修订。

根据该《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针对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将信息化建设任务划分为机构队伍、总体规划、资金到位、网络基础设施、应用项目、公共信息网站、规章制度、指导县区信息化(针对市级考核)建设等八个大项进行量化考核。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分值分配上,应用项目建设的分值被给予了较高权重,市级占到了总分的45%,包括预算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工资发放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财税库银联网等5个系统;省管县占到了60%,包括预算编制系统、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系统、县级预算执行系统、工资发放系统、乡财乡用县监管系统、农民粮食直补系统、专项资金监控等7个系统。这突出了业务应用在财政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此外,网络基础设施的分值权重也较大,市级为18%,省管县为21%。

在打分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厅按照考核成绩将考评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60分以下为E级不合格,以10分为一个区间上升一个等级。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对A、B、C、D等级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按照A、B、C、D等级依次递减,具体金额根据当年项目及经费预算决定。考评结果为E级的市县不予奖励。

“以奖代补”考核机制成为新的“助推器”

可以说,陕西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的“以奖代补”考核机制能起到“一箭四雕”的作用。据陕西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处长孟江明介绍,实施这项《办法》,最终是要实现以下几个目的。

首先是通过考核,把推进财政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融合起来,业务部门和信息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凝聚力量,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其次是通过量化打分、兑现奖补,把省里的支持与市县的工作实绩挂起钩来,充分调动起市县级财政部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其次是通过年度考核指标的下达及分值权重分配,突出重点项目,引导各市县财政在省财政的统一框架下推进信息化建设,避免各自为政。最后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使省财政及时掌握市县财政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

制度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中。为了落实该《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市县业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建立协调有力的工作机构,增强合作中的互动、互融、互通意识,以业务需要决定需求,以技术手段帮助解决业务管理难题,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财政信息化和各项改革不断迈上台阶。

在具体的分工中,记者了解到,陕西省财政厅部署由信息管理机构牵头负责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工作,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实施推广应用系统。预算、国库等业务管理机构牵头负责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实施工作,在信息部门的配合下,不断推进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缴等财政改革。省财政厅预算、国库、综合、信息等处室单位负责对市县财政信息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并把《办法》中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落到实处。

随着该《办法》积极效应的逐渐显现,王范儒针对此表示,“以奖代补”的考核机制加快了全省上下合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改革的步伐,成为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新的“助推器”。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骆伟琼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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