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高州市通过制度保障、狠抓落实、跟踪服务等措施,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成效显著。一、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办法,规范管理。制订《高州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全市一般性
2013年以来,高州市通过制度保障、狠抓落实、跟踪服务等措施,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成效显著。
一、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办法,规范管理。制订《高州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责任、使用范围、监督管理及信息公开作了规定和说明,在制度上有了保障和界定。
二是逐层下放,落实到位。市财政收到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后,由预算对该笔资金录入指标管理,由相关业务科室衔接有关单位,对该笔资金使用作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是跟踪服务,监督管理。资金拨付使用后,财政联合有关部门对该笔资金跟踪,现场查看资金使用效益,监督资金是否使用规范。确立制度,保障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常规性监督检查;通过绩效评价资金使用效果,2013年有3宗,涉及单位8个,金额超5亿元。
二、工作成效
(一)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领域成效显著。一是有效地缓解了我市县镇级财政困难和村级组织运转困难,基本实现了维持基层政权和组织稳定的政策目标,做到“四保证”:保证了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补贴能按标准发放;保证了各级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保证了村级组织干部人员的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的发放;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五保人员、退伍退役人员基本保障支出。二是降低财政运行风险,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运行风险降低,财政运行维持稳定的状态中。
(二)激励机制成优化支出结构的助推器。通过对县级消化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实行奖励的办法,促进我市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将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支出,确保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运转的基本财力需要,确保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下达,大大增强了我市可支配财力。我市通过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通过打造“民生财政”,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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