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热门 重磅原创 PPP 地方 教育 图片新闻 政府采购 权威公告

首页 > 报纸版面 > 文章详情页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推进重点总部经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广告宣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40936)(二次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推进重点总部经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广告宣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40936)(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推进重点总部经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广告宣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道区商务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推进重点总部经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广告宣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内容及需求:为推进二道区一业三区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进重点总部经济、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对区内重点企业进行宣传推广,由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广告投放服务(包括协调广告投放地点),履行相应部门的批准手续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3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亚泰大街沿线,二道区与南关区或经济开发区等其他区域邻近位置,机场等商务人群覆盖较广的商业街区;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而办理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等工作;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年(2012年-2014年7月末)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

3.3投标人须有合法的户外广告投放资格;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投标单位需持由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6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b.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月 22 日至2014年 9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9月 22 日至2014年 9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在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商务局

联系人:王肖天

联系电话:8464677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东

电话:0431-81805668 15843102099

传真:0431-81805658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张倩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中国财经新闻网客户端推荐下载

中国财经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