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车载视频管理系统项目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17:00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3日9:30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公共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车载视频管理系统项目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17:00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3日9: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车载视频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车载视频管理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50524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必须具备与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
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和空调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六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23日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29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7日17时。
十、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账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64393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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