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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多措并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一招”,也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招”。近年来,江苏财政从促进稳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

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一招”,也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招”。近年来,江苏财政从促进稳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突出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一、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暂免征收及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江苏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联合摸底调查,宣传国家政策,建立申报平台,减化减免税手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全省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小微企业超过10万户,年免征税额约1亿元。按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额由低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的新政,预计受惠小微企业今年将分别增加2.39万户、7.4万户,增长13%、157%;分别新增减免所得税2.16亿元、2.95亿元,增长30%、145%;预计2014至2016年累计可减免所得税57.18亿元。二是充分发挥“营改增”试点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跟踪分析“营改增”试点的运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完善试点政策体系,针对交通运输等少数税负增加行业及时出台过渡性扶持政策。自2012年10月1日纳入试点至2014年5月30日,江苏全省试点纳税人超过26.4万户,累计缴纳增值税228.8亿元,累计减税191.6亿元,减税面达96.6%。

二、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省财政安排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新兴业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投早期介入企业发展。二是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杠杆作用。将2014年省地方财源建设资金2亿元无偿改有偿拨付给市县,由市县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地方小微企业发展。省财政整合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达4.6亿元,完善基金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三是省财政安排资金35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统保工作以“平台统保、信保降费、财政扶持”为原则,2013年全省共有5966家小微企业加入统保平台,覆盖面达20.6%,帮助全省小微企业有效防范出口信用风险。

三、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省自2010年起在省级和南京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试点,2012年政策扩大至全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积极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搭建平台,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2013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规模近2亿元,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融资支持。二是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江苏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4年上半年全省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458个,金额28.9亿元。项目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等领域,对其中适合小微企业参与的项目,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积极支持。

四、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自2012年起,省先后出台《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涉企收费的政策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清理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做到目录之外无收费。2013年,全省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9项、免征11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7项、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2项,降低收费标准17项,减轻社会负担8.2亿元,其中减轻企业负担6.5亿元。截至2014年7月31日,在江苏省境内征收的基金共24项,全部为国家批准项目,收费项目共161项,其中涉及企业负担95项,按审批权限划分,国家批准119项,省批准42项。

五、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省内投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全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省财政对增量贷款部分按不超过2.5‰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贷款风险补偿。对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省财政给予不超过2‰的风险补偿。鼓励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优惠费率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小微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业务,省财政按其年度保费收入给予不超过8%的风险补偿。二是从2010年起,省财政安排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共2.8亿元,联合市县出资,鼓励和引导银行按10倍以上比例向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发放科技贷款。四年来,全省共计引导银行向15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494笔,贷款总额达60.9亿元。三是从2012年起,省财政安排2亿元设立省级天使投资专项引导资金,向已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准备金,大力引导天使投资资金投向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

六、支持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

一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直接投入力度。据统计,省级各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投向企业的占80%左右,其中投入中小企业达到60%以上。二是支持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2014年预算安排8240万元,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予以资助,并对获得授权专利予以奖励。设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引导资金3200万元、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利技术实施计划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加快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七、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

加大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补贴。对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为支持各地落实以上扶持政策,省财政统筹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对各地发生的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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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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