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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体系实施重大改革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林立,项目数量多但聚焦度不够,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有差距……种种问题导致我国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充分发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就是直面当前突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林立,项目数量多但聚焦度不够,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有差距……种种问题导致我国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充分发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就是直面当前突出问题,对症下药。

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已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即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具体委托专业机构来管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逐步建立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体系,将动一次优化布局的“大手术”。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确定重大的、共性的、关键的一些技术,还有需要重点突破的一些产品或者技术,在同一片平台上,公开地向全社会开放,由专业化的评估队伍进行管理,这是一些很重大的改革。”

破除碎片化和聚焦难的顽疾

在科技部条财司司长张晓原看来,几十年来,我国搞的“两弹一星”工程,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出了历史性贡献,相较于发达国家,在某些领域,投入效率是不错的。但这些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方面。

由于我国现有科技计划多是陆续设立,且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在不同发展阶段应对迫切需要可解燃眉之急,但在应对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时,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就显得“力不足”了。而且一个部门的支持强度有限,往往只能支持某个阶段的研发资金需求,造成创新链条脱节。

同时,科技管理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互不通气,多头管理导致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由此出现了科研人员多头申请课题,花大量精力跑部门、跑项目、跑经费等怪现象。

“《方案》制定之前,科技部、财政部深入分析了我国科技界分散、封闭、重复、低效等突出问题。”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说,“我们对中央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计划、专项、基金进行了逐一梳理,摸清家底,确定了优化整合范围,主要针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方案》提出了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二是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供决策咨询,对项目评审提出指导意见,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组织评审。

三是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把政府部门从资金的具体分配和项目的日常管理中解放出来,抓战略、抓规划、抓布局、抓监督;具体管理工作交由规范化的专业机构负责,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

四是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监督和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提高科技投入的绩效,多出成果和人才。

五是建立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使科技资源配置能够根据新形势要求及时做出调整优化、适应新的创新部署;新设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六是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宏观统筹和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支撑,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我国本来就有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这样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运转得不错。方案中提到还要组建若干专业机构。新组建的专业机构第一要有标准、有准入门槛、有资质。第二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内外都要有好的治理方式监管方式。”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表示。

据介绍,当前,主要依托现有具备科研管理专长的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

国家科技计划将整合成五大类

《方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提出了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将我国现有的林林总总的各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归为五类。

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通过设立重点专项进行全链条设计,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组织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按照市场规律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加强科研条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国家科技创新高地,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

五个方面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都要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加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方案》提出的重大改革亮点就是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此,将整合科技部管理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旨在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

对于我国既有的科技计划这个“大盘子”进行系统整合并非易事,更不能一蹴而就。因此改革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五类进行优化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组织实施方式运行。

具体时间表是: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年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2017年,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李忠峰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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