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枣阳市财政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近日,枣阳市财政局出台文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严格配置。牢固树立勤
为规范和加强枣阳市财政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近日,枣阳市财政局出台文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是严格配置。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对固定资产配置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物管中心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市直财政各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物管中心有权调剂使用或处置。市直财政各单位未经批准购置固定资产,或者购置手续不全的,财务部门不予以报销。
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市直财政各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建立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三是规范处置。市直财政各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应当由各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按照规定报送物管中心初审,再经纪检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局长审批。经批准后,由物管中心办理处置手续。未经批准,市直财政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非正常损失需要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还需提供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等出具的证明。如属人为责任的,需提交书面说明。市直财政各单位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但经鉴定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继续予以有效利用。
四是加强监督。物管中心对市直财政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凡要求各部门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并配合物管中心相关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不得无故拖延。市直财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固定资产或者造成固定资产人为非正常损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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