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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财产保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财产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4-084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各有关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就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4-084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针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就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中,“三、保险内容”的第(一)项“财产保险”的第2点“财产保险投保额及免赔额”修改为:

“保险金额:人民币19.91亿元,其中南沙行政中心财产15.57亿元,蒲洲广场办公区0.65亿元,蕉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1.85亿元,联检大楼办公区0.99亿元,值班宿舍0.85亿元。

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

第3点“被保财产”修改为“南沙行政中心、蒲洲广场办公区、蕉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联检大楼办公区各区直单位及值班宿舍的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装修等。”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中,“三、保险内容”的第(一)项“财产保险”的第1点“概况”修改为:“南沙行政中心、蒲洲广场办公区、蕉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联检大楼办公区及值班宿舍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

第2点“赔偿限额”中“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修改为500万元。

第3点“停车场概况”中第一段修改为“车位数:合计1278个。南沙行政中心地上200个,地下750个;蒲洲广场办公区地上车位120个;蕉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地上车位100个;联检大楼办公区地上车位100个,值班宿舍8个。每个车位赔偿限额为50万,累计赔偿限额按主险。”

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更正日期:2014年11月4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S4区

联系人:鲁小姐联系电话:(020)8498642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gzgp.org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办公室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288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于2014年11月1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4日

  • 中国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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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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