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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燃气常压热水机组设备、板式换热机组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燃气常压热水机组设备、板式换热机组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燃气常压热水机组设备、板式换热机组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已通过相关确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835-1401G17N0322C3

2、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门(急)诊住院大楼燃气常压热水机组设备、板式换热机组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需求:

3.1.板式换热机组设备及安装;数量:2套

3.2.燃气常压热水机组设备及安装;数量:2套

注:供应商必须对同一个项目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伍佰陆拾肆元壹角陆分(¥389,564.16元)

5、交货期:合同签后,25天内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6、付款方式:

6.1、签订合同后,支付对应项目包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在验收通过后返还);

6.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支付对应项目包合同总价款的65%;

6.3、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6.4、付款日期以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日期为准。

7、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提供2014年7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7.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4、本项目接受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也接受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单位投标。

7.5、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并在有效期内。

7.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谈判。

8、发布媒体:

8.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http://www.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2)补充媒体: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121.8.166.90/)。

8.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报名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信息

9.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

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报名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9.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9.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9.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9.2.3、税务登记证副本;

9.2.4、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并在有效期内。

9.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接收谈判响应文件信息:

10.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10时00分。(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10.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11、谈判信息

11.1、谈判时间:201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11.2、谈判地点: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评标室。

12、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名称: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9308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12.2、采购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联系地址:清远市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17888

传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13、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交给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17时0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13.2、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13.3、交纳方式:供应商通过单位名义及账户汇入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以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4、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4、谈判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账号:116008516010000796

注:谈判文件中所表述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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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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