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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14A06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14A06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编号:PZH0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14A06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4A06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内容 技术要求 完工期/服务期 实施地点

1 新媒体系统建设部分 网站建设、系统集成、客户端开发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 用户需求书” 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新媒体系统服务部分 视频信号及图文资源收集、整理、转码、拆条、储存、发布等 自系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服务期3年

备注:

1、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960,000.00元,其中系统建设部分预算人民币210,000.00元,系统服务部分预算人民币750,000.00元/3年(250,000.00元/年,含100M的CDN宽带费用约6万/年),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预算或分项报价超过各自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投标人核心业务系统(远程收录拆条系统、云媒资系统、CMS内容发布系统、直播播控系统)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其中远程收录拆条系统、CMS内容发布系统、直播播控系统需要提供厂家授权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云媒资系统须提供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媒资总平台同意接入函原件;

4、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4A061,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3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1月7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采购单位传真:0754-839383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7日

  • 中国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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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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