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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14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二是落实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

一是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14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

二是落实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仍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执行。

三是完善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办法。从2014年起,对全省参合农民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即时结算,并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异地就医结算。

四是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联合市卫生局等部门出台《晋中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购销行为,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

五是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政策,支持试点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寿阳、灵石等5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均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各县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办法,按规定落实了各项财政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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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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