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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10KV 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编号(采购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658-1401SZTCG223

二、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10KV 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

三、采购信息

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完工期 付款方式

10KV 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1项 政府采购 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00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90%合同总价款。

(2)合同余款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4、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4.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要求一级),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

4.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4.8、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9、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4.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公示

5.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30日)。

5.2、公示媒体: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六、报名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信息

6.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8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2.3、税务登记证;

6.2.4、安全生产许可证;

6.2.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2.6、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2.7、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8、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

6.2.9、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2.10、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信息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4日15时30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八、谈判信息

8.1、谈判时间:2015年1月4日15时30分。

8.2、谈判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室。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9.1、联系人:李幸男。

9.2、电话:0763-3382025。

9.3、传真:0763-3380185。

9.4、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十、采购人信息

10.1、联系人:陈先生。

10.2、电话:0763-8730866。

10.3、传真:0763-8732531。

10.4、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沿江路教育局办公楼13号楼。

十一、监管部门信息

11.1、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1.2、电话:0763-8735332。

11.3、传真:0763-8735332。

11.4、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6号。

十二、谈判保证金信息

12.1、供应商须于2014年12月31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12.2、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12.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2.3、账号:2018020229200206544。

12.3、交纳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0658-1401SZTCG223谈判保证金”字样。

注:

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谈判采购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本项目所投产品属于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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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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