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热门 重磅原创 PPP 地方 教育 图片新闻 政府采购 权威公告

首页 > 报纸版面 > 文章详情页

北京市领导离任须交接八类经济事项

本报讯 为更准确地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北京市将于近日出台管理办法,对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离任时需要交接的8类经济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办法

本报讯 为更准确地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北京市将于近日出台管理办法,对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离任时需要交接的8类经济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8类需要交接的经济事项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末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及货币资金结余,未完结的经济往来事项,债权债务,未完结的工程项目,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单位管理的学会、协会等各种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物和资产状况,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公款以及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事项。

据了解,制定这项办法是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未来三到五年时间内,本市还将进一步完善计划管理办法、审计成果运用办法、整改监督管理办法和问责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张倩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中国财经新闻网客户端推荐下载

中国财经新闻网首页